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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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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每年3-4月集中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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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1)身份条件: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省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
(2)思想品德条件: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学历条件:申请人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① 申请人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注意: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登记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的,还应提供《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② 申请人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学科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③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
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请者,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师资科:夏常利 0792-833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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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每年4-5月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申请人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扫描件现场审核。
(1)学历学位材料
境内学历: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学信网下载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境外学历: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登记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的,还应提供《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4)本学年教学任务材料纸质版一份。注意:是“任教班级课表”,而不是“个人课表”。把自己的课程用荧光笔做好标记,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现场确认前,需将以上“1-4”项材料原件逐个扫描成PDF格式,将电子版材料建立文件夹(文件名称为“报名号”+“申报人姓名”)
(5)《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纸质版1份
(6)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3张(与报名系统里相同)
(7)现场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及材料清单》1份,无需打印。
(8)自备档案袋一个,档案袋封面贴上规定目录。
将以上“1-7”纸质材料装袋,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

师资科:夏常利 0792-833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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