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为证书遗失需补发和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的专任教师。每年9月集中办理一次。
温馨提示:鼠标点击可进入每个办事流程详细说明。
1.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申请人签字处盖学校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注意:复印件盖学校公章,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经办人(师资科)签名,注明时间,原件之后会退回。原件无法取得的,暂提供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意:盖学校公章。 4.申请换发的需附旧证原件。 本人正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四张。注意:两张贴补换发申请表上,两张背面写好名字或黏贴在白纸上写上名字。
师资科:夏常利 0792-8334065
6.人事处初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 7.审核通过,撰写补换发报告,向省教育厅提交材料。
审核若通过,补换发证书完成后会及时通知本人领取。
省教育厅师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