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确认:每年4-5月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申请人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扫描件现场审核。
(1)学历学位材料
境内学历: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学信网下载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境外学历: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即返还原件。
(2)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原件现场审核后即返还原件。
(3)《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库”登记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的,还应提供《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即返还原件。
(4)本学年教学任务材料纸质版一份。注意:是“任教班级课表”,而不是“个人课表”。把自己的课程用荧光笔做好标记,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现场确认前,需将以上“1-4”项材料原件逐个扫描成PDF格式,将电子版材料建立文件夹(文件名称为“报名号”+“申报人姓名”)
(5)《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纸质版1份
(6)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3张(与报名系统里相同)
(7)现场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及材料清单》1份,无需打印。
(8)自备档案袋一个,档案袋封面贴上规定目录。
将以上“1-7”纸质材料装袋,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