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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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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国内外进修,学校审议通过了《九江学院教职工国内外进修管理办法(2021年版)》(九院党字〔2021〕41号)。文件可在学校办公系统查看(OA)或咨询您所在学院的办公室。

温馨提示:鼠标点击可进入每个办事流程详细说明。
进修原则
1.进修原则如下:
(1)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教职工进修应根据本单位人员结构状况,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在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秩序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
(2)教职工进修报考的专业或方向应与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相符,应与所从事的岗位或从事的专业相符。报考学校时应有利于改善我校教师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各相关单位在审核时应注意协调。
(3)申请进修时间达一学期及以上者,原则上须在本校工作满两年以上。在完成一次时间达一学期及以上的进修后,原则上在校须工作满两年后方可申请参加下一次进修。
(4)被选派的进修者在校期间各方面须表现优良,无师德师风问题,重点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教职工。

师资科:夏常利

0792-8334065

进修类型
2.进修类型主要分为:
学历学位进修和非学历学位进修。
学历学位进修:
(1)攻读国民教育系列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等)
(2)攻读国(境)外大学的博士学位。
非学历学位进修:
(1)公派出国(境)
(2)自费出国(境)
(3)博士后研修
(4)学科专业学习
(5)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6)各类短期业务培训
(7)对口支援项目进修和下企锻炼
(8)岗前培训
(9)校内培训
(10)其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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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流程
3.基本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九江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携带录取通知书(注明学制)或单位接收函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2)签订协议:进修时长超过6个月(含)者须同时签订进修协议。
(3)结束返校:
① 教职工进修结束回校后1个月内须向所在单位作一次综合汇报,其中参加国外、国内访问学者等形式学习培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在学习结束后2个月内,在院(系)或全校范围内作一次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艺术类教师也可组织一场进修汇报音乐会或进修汇报作品展。
② 教职工进修的各项考核材料、成绩、成果、鉴定的复印件,由相关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其职务晋升、聘任使用、奖惩、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依据。学习(学籍)材料、鉴定的原件交由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存档。
(4)费用报销:师资管理科在审验以上材料的基础上核准有关报销项目后,由申请人到财务处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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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宜
4.其它事宜:进修的管理、经费资助及待遇、进修脱产期间的待遇、进修后应尽的义务及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考《九江学院教职工国内外进修管理办法(2021年版)》(九院党字〔202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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