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兼职教师按照《九江学院关于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温馨提示:鼠标点击可进入每个办事流程详细说明。
1.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九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 2.拟聘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聘任单位须核实以上原件)。
师资科:夏常利 0792-8334065
教务处、人事处审批(若拟聘人员为外籍及港澳台人士,还需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批)。
分管校领导审批。
1.聘用二级学院应按照正式在编教师的教学要求,对外聘教师进行规范的教学管理,确保其教学质量。 2.聘请二级学院应按协议规定的任务,对兼职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及时与之交换意见。每学年结束时,应将考核结果报师资管理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