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以当年认定通知为准。
2.所需材料清单: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2)人事关系材料:正式编制人员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证首页和本人页)或调令;非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学校聘用合同(在提出申请时已通过试用期且合同存续期须有一年)或其他能够说明人事隶属关系的材料;附属医院非在编临床教学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3)财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工资表。
(4)江西省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5)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认定当年两学期教学任务材料即教务系统中原始的班级课表(缺一不可)。专职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须为思想政治教育,其教学任务材料可由学工处提供。
(6)《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体检结论”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
(7)《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8)普通话证书(免试人员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或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9)教师身份材料。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11)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照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