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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现金结算

发布日期:2021-10-13    作者:     来源:     点击:
联系人1 劳资科:朱俊松 联系电话1 0792-8312226
联系人2 校医院:谭琳娅 联系电话2 0972-8337195
联系人3 联系电话3
联系人4 联系电话4
联系人5 联系电话5
联系人6 联系电话6

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因故不能在医院即时结算,现金结算后到校医院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见附件)。

    2.生育服务卡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门诊发票、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3.生育待遇和津贴待遇均需在半年内申报,逾期医保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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