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在单位审批。
2.人事系统中提交申请。
3.携带录取通知书(注明学制)或单位接收函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
4.结束返校。按规定时间及时返校,进修的各项考核材料、成绩、成果、鉴定的复印件交由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存档。
下一条:选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