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厅

丧葬费、一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

当前位置: 引导页 > 丧葬费、一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 > 正文

抚恤金

发布日期:2021-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
联系人1 劳资科:朱俊松 联系电话1 0792-8312226
联系人2 联系电话2
联系人3 联系电话3
联系人4 联系电话4
联系人5 联系电话5
联系人6 联系电话6

(1)丧葬费标准:5000元/人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养老金,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养老金;离休干部病故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确定。


上一条:遗属生活补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