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更正重发的:证书因信息错误或不规范等原因需要变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派出所证明等(其中姓名有变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岗培证等材料)。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保存(只有因性别、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证书号码错误的,可选择重新换发证书)。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注意:复印件盖学校公章,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经办人签名,注明时间)。此项办理流程为:本人到人事处人事科(一号行政楼北105)填写《九江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审批后携带此表到逸夫楼档案馆复印材料。
4.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盖学校公章)。
5.申请换发的需附旧证原件。2008年之前认定的证书请备注好当时的认定高校学校名字。
6. 本人正面二寸白底免冠彩照四张、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注意:两张贴补换发申请表上,一张背面写好名字或黏贴在白纸上写上名字)。
7.本人持身份证照片一张(要显示是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以确保申请人信息),注意身份证信息要看清,以及本人头像要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