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灵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保障。《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印发以来,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强化责任传导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全校上下对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理解不深入、实践结合不紧密等问题,确保《实施办法》各项要求落地生根,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施办法》专题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强化责任认知:通过再次学习,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深刻把握《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党委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基层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补齐认知短板:针对前期学习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重传达、轻解读”等问题,引导各单位精准掌握《实施办法》中关于责任清单、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核心内容,避免出现理解偏差、执行打折等情况。
推动实践转化:以学习为契机,促使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教师队伍实际,将《实施办法》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学习内容
核心责任体系:重点学习《实施办法》中关于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基层教学科研团队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具体责任,明确“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
关键工作机制:深入学习师德师风教育机制(新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定期学习)、考核评价机制(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分配挂钩)、监督预警机制(日常监督、学生反馈、舆情处置)、追责问责机制(对师德失范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理流程)。
典型案例与实践要求:结合近期教育系统内师德师风正面典型案例(如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与反面警示案例(如师德失范违规行为),对照《实施办法》要求,查找本单位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明确改进方向。
三、学习安排
学习时间:本次专题学习周期为9月12日—9月26日,共计2周。
学习形式:
集中研讨:各单位、各部门需召开专题学习会,由单位或部门负责人领学《实施办法》全文,组织教职工围绕“如何压实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开展研讨,结合岗位职责谈认识、谈计划,形成书面研讨记录。
四、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本次学习作为当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需亲自部署、亲自督导,避免“走过场”。
注重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要避免“学用脱节”,将学习与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重点解决“责任传导层层递减”“考核评价流于形式”“监督预警不及时”等实际问题,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严格落实要求,按时报送材料:学习周期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需于9月30日前将学习研讨记录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北101室,联系电话:8311770,联系人:尹老师)。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学习成果:各单位要以本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将责任落实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实施办法》要求长期坚持、持续深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师德师风保障。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