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 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创建活动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政策。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和奖励办法。
二、精心组织,限额推荐。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推荐名额,我省将择优推荐11 个团队上报教育部。各高校限额推荐 1 个(不含南昌大学)上报省教育厅,各二级教学单位限报1个,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三、及时上报,提升质量。请各学院于6月1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5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和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含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792-8334065,邮箱:77542973@qq.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 号)
2.表格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