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艳晓,女,为我校化学化工学院教师,于2019年5月入职。2022年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22年12月10日起离岗赴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开展博士后研修项目,进修期限两年。焦艳晓于2025年1月进修期满。我校在其期满后向其发出返岗通知,要求其按期返校工作。焦艳晓收到通知后,未按要求返校且与学校失去联系,我校经多种途径尝试联系,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十九条和《九江学院人事调配管理规定(2021年版)》第二十七条,经我校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与焦艳晓签订的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焦艳晓此后的任何行为均与我校无关。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27日
九 江 学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