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单位、各申请人: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做好我校2024年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根据《关于2024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及《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赣教人字〔2002〕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的范围及对象
凡2024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免试人员除外),均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可以免予测试。
二、测试的主要内容
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任教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理解任教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能力;分析教学大纲和教材、确立教学目的、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应用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及教学效果;仪表举止与心理素质,思维反应与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测试的形式及评价
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主要采取试讲(说课)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并将测试内容分成若干项目进行量化评分。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说课)70分、面试30分,具体测试项目及分值分别是:
(一)试讲(说课)项目及分值:①教学目标:10分;②教学内容:15分;③教学素养:15分(其中教学态度5分,教学技能10分);④教学方法:15分;⑤教学效果:15分。
(二)面试项目及分值:①仪表仪态:5分;②行为举止:5分;③思维反映能力:5分 ;④语言表达能力:5分;⑤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10分。
具体测试工作,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进行,测试评价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70-89分)、中等(60-69分)和差(59分以下)四个等级。
四、测试的主要方法
测试工作在九江学院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指导下,由学科专家评议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测试办法为:
(一)试讲(说课)
重点考察应试者组织课堂实施、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以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制作教具的技能。请参加测试人员预先准备1个课时教案。采用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测试,评分标准一致。时间5-10分钟。
(二)面试
通过观察、提问、谈话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反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其中,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测试,采用由学科专家评议组现场临时命题,应试者随机抽取回答的方式进行。对拟担任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特殊专业教师的应试者,在面试时还要进行专业特长测试。面试时间为5分钟。
五、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测试要求
1.各单位须设置专家评委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测试完成后,每名专家评委须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评委用》(附件1),打分、填写测试意见并签字。
2.汇总每位专家评委分值,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指定一名分管此项工作的院领导为学科专业专家评议组组长,须填写表格中的“测试意见”,并签字。“专家委员会审查意见”不填。
(二)注意事项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评委用》(附件1)需打印5份/人,测试时分发给专家评委。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附件2)需打印1份/人。
3.申请人在测试时需将教案分配给相应评委,控制好试讲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测试时需全程录音(有条件的可以录像)。
六、提交材料
(一)测试人员试讲教案/PPT和试讲音频(含面试提问环节)电子版;
(二)5位专家评委填写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评委用》纸质版;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一份。
请申请人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电子版压缩打包(格式命名为“教育教学测试材料-本人姓名”)于5月10日前发送至77542973@qq.com。
人事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