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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需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征集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需求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

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对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今年重点面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市、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企事业单位选派。

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要向基层一线倾斜,一般不选派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派需求征集程序

(一)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各单位须经个人申请、综合比选、审核推荐等环节,择优确定推荐人选1名,无合适人员可不推荐。

(二)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于2021年7月8日上午11:00前送一号行政楼北10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rsc.szk@jj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注:纸质汇总表需该部门公章。

(三)省委组织部对各选派单位上报的选派需求汇总后,综合培养重点、人选分布、研修地点等因素,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中组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需求征集工作。对经中组部同意派出访学的访问学者,要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

(二)各派出单位承担访问学者两次往返差旅费,并负责购买访问学者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原工作单位待遇不变。

(三)“西部之光”接收单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及东部地区所属研究机构、重点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

(四)拟选派学者结合自身研修需要,提出2个意向研修单位及导师,便于组织部门统筹考虑。有条件的学者,可以提前与想研修的导师取得联系,确认导师是否有时间、名额或相关课题, 以方便接收单位落实导师接收事宜,提高选派工作的效率。

(五)研修期间,访问学者应与选派单位工作脱钩,严格遵守接收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接收单位的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8334065 夏老师

附件:

1.“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研修计划书

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九江学院人事处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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